众所周知,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之一,在外贸业务谈判中时常出现,无法避开。而发生信用证被拒付也是时有发生,个中原因,今天我给大家深入解析为什么会发生信用证拒付。
咱们都知道信用证是由银行替买家在提单和信用证一致情况下向卖家支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的最大的优点是用银行做担保支付,相对来说安全系数高。既保障了买家的货物按质按量的准时收到,又能替卖家及时收到货款。
外贸人阿明最近心情极其郁闷,原因是他本来依照买卖双方的销售合同,按约在把订好的货物从生产线上生产出来,准备妥当,已经装箱运出去了,这个时候却才突然发现买家在信用证条款中设置了开证申请人通知装船日期,受益人才能装船的“软条款”。而申请人正是买家,受益人是卖家。阿明眼瞅着信用证快过有效期了,买家还是拒付。可是把货原路返回,损失更加惨重。阿明心急如焚,终于在多次催促下,买家回复阿明了。可是买家竟然提出了让卖家货物打折的要求,阿明这才知道自己掉进了信用证的坑了。
看了阿明的案例,你是否也觉得遇见信用证的订单后脖颈发凉,担心遭遇提单被拒付?
不用担心,接下来带你了解信用证被拒付后的4大原因:
第一个原因
是不符点造成信用证拒付。不符点是一种比较普遍常见的信用证拒付风险。简单来说就是卖家的提单和实际买家的信用证之间存在误差,就算是一个逗号一个顿号。只要在与信用证核对时卖家的提单有一处不符合都会是不符点。 而卖家提单上有一处不符点,银行对于信用证的担保就转变成买家的自觉责任。如果提单和信用证不符,银行就不用承担付款安全的责任。能不能成功付款就全靠买家的自觉,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陷入困境。
第二个原因
是软条款造成信用证拒付风险。这就是一种等待卖家跳进去的陷阱。简单讲就是卖家提交提单,申请人为买家,受益人为卖家。信用证握在买家手里就等于买家掌握了物权。存在软条款的信用证等同于可以被买家随时撤销的信用证。所以,卖家在签订信用证时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发现有软条款陷阱问题时事先及时调解和更改,避免后续问题。这一点对于卖家来说极为重要。
第三个原因
是货权丧失造成信用证拒付风险。这也是导致信用证被拒付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就警示卖家一定要对货物有控制权,才能促使货款被成功支付。外贸人都应该知道“货权是最重要的”。随着国际贸易发展,丧失货权的情况层出不穷,这些都容易造成买家失去货权,而货权一旦丧失,卖家的麻烦随之而来。
第四个原因
是银行的违规操作造成信用证拒付风险。国际上信用证的规范大多是UCP600惯例,基本所有的国家的银行都会认可这一国际惯例。但也无法避免极个别国家(地区)不遵循这种国际惯例的情况。孟加拉银行比较容易开出不遵循国家惯例UCP600的信用证操作。这种情况在面对狡猾的买家想要钻没有信用证不被承兑的空子时会变得很糟。所以一些需要交易非UCP600国际惯例操作国家的企业在和孟加拉国家交易时一定要向国内的中信保或者某些金融机构了解其中经验和情况。提前了解清楚,有备无患,也避免了被动的局面。
了解这4大信用证拒付原因,对于外贸人来说可以说是使用信用证的必备干货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