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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税改执行后,是否仍需要补缴税金?

2021年7月1日,欧盟增值税新政正式执行,通过电商平台将商品销售给欧盟买家的所有卖家,将统一按照货物到达国产品税率被电商平台代扣代缴。在欧盟税改执行之时,英国由于脱欧早已在2021年1月1日就提前执行。本篇文章聚焦英国以及欧盟国家在申报税金时遇到的常见问题。

欧盟税改执行后,是否仍需要补缴税金?

欧盟税改后的情形介绍

1.平台代扣代缴(以亚马逊为例)

➤欧盟:

使用亚马逊物流服务(FBA)/第三方海外仓的卖家(欧盟境内库存发货给欧盟买家)配送至欧盟的B2C订单,都会被亚马逊代扣代缴;自配送(MFN)卖家(欧盟境外库存直接发货给欧盟买家)配送至欧盟的B2C订单,货件价值≤150欧元的商品将被亚马逊代扣代缴(如:中国直发)。

➤英国:

使用亚马逊物流服务(FBA)/第三方海外仓的卖家(英国境内库存发货给英国买家)配送至英国的B2C订单,都会被亚马逊代扣代缴;

自配送(MFN)卖家(英国境外库存直接发货给英国买家)配送至英国的B2C订单,货件价值≤135英镑的商品将被亚马逊代扣代缴(如:中国直发)。

2.非平台代扣代缴

➤7月1日后,买方位于欧盟国家的交易未被代扣代缴的订单类型:

一般情况:B2B交易(含本土、跨境B2B)以及从欧盟境外直接发货给欧盟的买家,并且货值大于150欧元的,不会被代扣代缴(已在清关环节缴纳)。

特殊情况:①订单计税时间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即使货物发出或到达时间是在2021年7月1日之后的B2C交易,在亚马逊的系统上仍按照未被代扣代缴来处理。

②订单计税时间在2021年7月1日前,且客户收到货物的时间是在2021年7月1日之前,但是针对此交易的订单,在2021年7月1日之后发生退货的情况时,负数的交易记录对应的处理仍然是按照未被代扣代缴处理,遵循前后一致的情况。

➤1月1日后,买方位于英国的交易未被代扣代缴的订单类型:

一般情况:B2B交易(含本土、跨境B2B)以及从英国境外直接发货给英国的买家,并且货值大于135英镑的不会被代扣代缴(已在清关环节缴纳)。

特殊情况:①订单计税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即使货物发出或到达时间是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B2C交易,在亚马逊的系统上仍按照未被代扣代缴来处理。

②订单计税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并且客户收到货物的时间是在2021年1月1日之前,但是针对此交易的订单,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退货的情况时,负数的交易记录对应的处理仍然是未被代扣代缴处理,遵循前后一致的情况。

为何会出现需缴纳税金金额为负的情况?

欧盟税改执行后,B2C的订单占比大(几乎为亚马逊代扣代缴),只有前面提到的B2B交易是未被代扣代缴税金,需要自行缴纳税金。但是若是当2021年7月1日之前销售的商品退货导致的退款的订单多了的话,总的税金会呈现负数,同时进项税金的抵扣,也会导致最后需要缴纳的税金呈现负数。

由于退货暂时导致需要缴纳的税金金额为负数的情况不会持续太久,应该只是在税改期间的过渡时间,但是因为进项税金的抵扣导致的总的税金呈现负数的情况会一直存在。

若是需要缴纳的税金金额最后呈现是负数的情况,则会需要退税。目前英国的退税成功的前提是必须先通过税局的调查,调查将会从店铺的第一笔销售开始,需要提供税局要求的所有的申报数据以及申报相关文件,耗时较久。其他国家的退税也并不排除税局查税的机率,可供参考的时间范围较短,无法判断。

什么是反向征税?

正常情况下的销售增值税是由卖方负责向买方收集后,再按照规定的申报频率向税局申报,并缴纳税金。但是在执行反向征税政策的国家,记录增值税交易的责任从卖方转移到该商品或服务的买方。

卖方和买方达成交易的价格是不含税的成交价格,买方需要向税局申报并支付该笔交易的税金,支付的税金可以作为买方的进项税金,在买方将商品销售给最后的消费者的时候,再申请抵扣进项税金或是申请退税。注意反向征税存在于企业之间的交易也就是B2B交易,B2C的交易是不存在适用反向征税的条款的。

※各国反向征税情况:

存在反向征税政策: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

不存在反向征税政策:英国、德国、波兰、捷克、奥地利

※附:目前主要国家B2B交易发票开具规则总结(以亚马逊发票开票规则为例)

主要国家需要补缴税金总结

➤在英国、德国、波兰、捷克、奥地利会因为B2B的本地交易未被代扣代缴需要自行计算补缴税金。

➤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因为反向征税政策的存在,即使本地B2B是未被代扣代缴税金,但是因为税率为0,仍然是无需补缴税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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